| 目的 |
第一條 |
一、 獎勵大學院校優秀學生之優異表現。
二、 獎助家境清寒或遭遇特殊事故之學生,勤奮向上、努力向學。
三、 鼓勵青年參與社會公益活動。
四、 善盡企業社會公民之責,為國家社會培養有用之才。
五、 儲備人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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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請資格 |
第二條 |
一、開放申請學校:
國立台灣大學、國立清華大學、國立交通大學、國立政治大學、國立台北大學、國立成功大學、國立中山大學、
國立中央大學、國立中正大學、國立中興大學、文化大學、元智大學、中原大學、東吳大學、東海大學、
淡江大學、逢甲大學、銘傳大學、輔仁大學、實踐大學共20所。
二、申請條件:
符合下列條件之本國籍在學學生,服務性社團成員尤佳。
| 獎
項 |
對
象 |
條
件 |
| 學業成績 |
操行成績 |
| 獎學金 |
大學日間部或研究所碩士班商管系所優秀學生 |
平均達85分 |
達80分 |
| 助學金 |
大學日間部低收入戶學生(不限科系) |
平均達80分 |
達80分 |
【註】:限本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,教育部固定獎助不在此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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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名額與金額 |
第三條 |
| 一、 |
獎學金名額10名,提供大學部及研究所碩士班學業成績優異學生申請,每名每學期獎助金額為NT$8,000。 |
| 二、 |
助學金名額15名,提供大學部低收入戶子弟申請,每名每學期獎助金額為NT$10,00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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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應繳文件 |
第四條 |
| 應繳証件 |
| 學 生 |
獎學金 |
助學金 |
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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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身分証正、反面影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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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學業成績單正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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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戶口名簿影本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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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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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學 校(接獲得獎通知後準備) |
| 獲獎學生獎助學金領款清冊(須使用本會制式表格並加蓋關防) |
| 領款收據(抬頭—財團法人仲利青年暨少年展望基金會) |
| 學校金融帳戶匯款戶名及帳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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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請期限 |
第五條 |
上學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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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學期 |
| 每年10月31日前 |
每年4月1日前 |
【註】:依學校當學期公告為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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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申請辦法 |
第六條 |
| 一、 |
申請者須檢附必備資料並以本會制式表格提出申請。 |
| 二、 |
統一由學校推薦,不接受學生個人自行申請。每校得推薦獎學金至多5件,助學金則無件數限制。學校備齊所需文件(見本辦法第四條)及加蓋關防之正式公函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件寄出申請,得獎名單將於二個月內公佈於本會網站http://www.chailease.org.tw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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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審核標準 |
第七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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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學金審核皆以學業成績高低為主,如有成績相同者,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較高者獲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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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條 |
本辦法由董事會核准後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 |